2005年6月考试起,现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部分考务管理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管理并组织协调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共同实施。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管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对社会上广泛关注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职能重新进行了分工。职能的划分是教育部进一步完善这项考试工作的重要措施,目的是充分发挥专门考试机构的作用,促进考务管理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维护其良好的社会信誉。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收费及全国性经费管理,并负责部分考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考风考纪建设以及所负责的考试环节的安全保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工作仍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负责实施,涉及的有关口语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目前仍按现行的做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教处负责协调。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对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将由考试机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违规行为的认定,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成绩处理。考生所在校按照本校校纪校规对考生进行纪律处理。
对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出现违规行为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对考点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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