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酝酿已久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前期制定工作,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150万城镇居民今后将可享受医保。
即日起,市民可通过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阅该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并提出意见。
适用人群:全民覆盖
只要是广州市居民,凡在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之外的人,都可以参保。
●本市中小学校、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6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人”);
●男年满16岁至60岁、女年满16岁至55岁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非从业居民”);
●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以下统称“老年居民”)
(学生只要具备广州学籍就行,哪怕是休学的,都可以依办法缴费参保)
缴费标准:参保者均有政府资助
据透露,有鉴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是无经济收入的群体,因此,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资助的办法筹集基金。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2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80元/人年;
●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55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50元/人年;
●老年居民的缴费标准为800元/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3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500元/人年。
(居民医疗保险费将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新增参保人员应当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对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为引导非从业居民尽量充分就业,政府对其缴费的资助较少。但对于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就业的,发生医疗费负担过重时,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解决。)
参保登记:鼓励整体参保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置,各类有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到有关机构去办理参保登记。
●首次申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资料,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相应的托幼机构或学校到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居民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续年份里,已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新年度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自动延续;需变更参保资料或停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托幼机构、学校或个人回原参保登记部门办理。
(每个参保人手上均有一张医保卡,凭卡到各医保定点机构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有设立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医保卡上并没有钱)
举例1 居民住院花一万多元可报5000多
城镇居民刘先生现年50岁,属于首次参保的非从业居民参保人,其在患病后入住了三级医院接受治疗。这样,其住院期间的起付标准就是2000元,现假设其住院后发生的费用为12000元,且费用全部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要求,这样他的基金支付费用就是总费用减起付标准后乘以医保资付标准后得出的乘积:(12000-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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