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亮点
遏制一房多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预购人可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登记后预购人对房屋的权利就得到法律保护,开发商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行为都是无效的。
单方办房产证
针对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办证难的情况,设定单方申请登记制度,购房者可申请单方登记,领取房产证。
规范地下产权
地下空间的房地产登记依照本办法办理。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实习生林广)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法律文件,《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开始实施。今后,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据了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最迟将于明年4月1日前制订公布。
预告登记防止一房多售
目前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主要实行预售制度,一些不良开发商钻了预售的空子,将预售商品房重复出售、重复抵押,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今日开始实施的《办法》第五章具体规定中了预告登记制度。《办法》规定,在房子还没建好的情况下,预售人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申请预告登记。如果开发商不遵守规定,购房者可单方申请登记。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预购人对房屋的权利就得到法律保护,开发商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行为都是无效的。
可单方办房产证
根据现行规定,购房者必须在开发商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即“大确权”)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即“小确权”),领取房地产权证。这种情况下,一旦开发商不愿意交齐税款,购房者就则难以拿到房产证。
针对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办证难的情况,《办法》中设定的单方申请登记制度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办法》,无论是预告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如果开发商不积极配合、不履行约定,购房者都可以申请单方登记。而单方办理房产证只需提供五项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明书、缴清房款的证明和完税证明。
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可能因未通过规划验收等原因不能办理初始登记,进而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办法》规定,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于怠于申办房地产登记的开发商,《办法》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罚停止相关业务,并将其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房产交易程序简化
| 相关热词搜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