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还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本市市内的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乘坐。其他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减费、免费的具体范围、标准和条件以及对残疾人提供减费、免费优惠的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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