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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退出
据了解,为了让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困难家庭获得帮助,《廉租房办法》也规定退出机制,但退出机制有一定的过渡期。
如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有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享受实物配租的,应当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廉租住房的,改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50%计租,一年后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计租。
享受公房租金核减的,停止减免租金,纳入公房管理,按公房管理的有关规定计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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