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退休随子女异地居住的广东医保参保人,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买药时无需再回原地“划卡”!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 、财政厅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广东医保个人账户转移的重大突破。
离开统筹地个人账户可取现
据了解,目前医保总的原则是“现收现付”,停保停待遇,个人账户部分仍可在原地继续使用完毕,但除正式调动外,一般难以带走。
《通知》针对其中参保人特殊情况,提出及时处理个人账户存储额的新办法。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职工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统筹地区的,终结医疗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给参保人。也就是说,以前流动到其他地方工作不能带走的医保卡的钱,现在能跟着“全省跑”了。
另外,职工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时,可以支取其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资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终结其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出境(包括港、澳地区)定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可退还本人。
异地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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