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报道该案的记者用这样的语言来形容这条新闻:“我以为抓了条小鱼,没想到它长成个大白鲨,现在才知道看走了眼,哪里是大白鲨啊,整个儿一个尼斯湖水怪。”新闻的轰动程度已经完全出乎记者的预料。
许霆案爆发的两大症结
1 贪官与许霆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从头到尾,洋洋洒洒数百万的相关网页和评论,吵得最凶的其实只是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什么贪官判得都比许霆轻?为什么银行出错从来不用负责?
网友“李新月3186”在博客中写道:“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被逮到了一定会按律治罪,罪行严重的甚至还要判死刑。但是那些窃取国家巨额利益的人则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能成为诸侯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
其后,“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个成语在网上频繁出现,网友们引用它来批评法院的判决。有的说:“中国的法律是猴皮筋式的,因人身份地位不同,松紧度很大。”有的说:“贪官贪污1亿与许霆取款17万同判无期的内在原因是:贪官是官,许霆是老百姓。”还有人联想到数年前广东高院“落马”的院长麦崇楷和广州中院“落马”的副院长肖平,认为他们两个判得都比许霆轻,而许霆判无期的理由是“未向主审法官表示孝敬”……更有学者从深层反思:“法院是依法判决,没什么问题,但许霆被判无期,恰好显示了我国立法和制度层面上对贪官的保护。”
旁听席上的学生小张说,民意对法院的“积怨”,推动着“许霆案”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2 银行的积怨
被卷入许霆案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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