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视新闻(林焯文报道)
广东发展银行营业中心一位职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客户的信用卡挂失后重开,到商场消费套现。公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该位职员。越秀法院今天(18日)开庭审理。
被告张某负责银行的信用卡营销业务。去年11月,为偿还弟弟3万多元的学费借款,他将一名客户的信用卡挂失后重开,并将卡据为己有。张某拿着那张信用卡买了很多家私、家电,之后将这些物品的变卖所得,用于偿还债务.事后,张某在与一名同事的交谈中,承认了冒充认领信用卡的事实。随后,他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让家人退还所有的卡款。在庭上,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多次对家人和银行道歉。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但拒绝对外公布结果。记者在网上发现,各地都有不少类似的案件。银行内部人员本来就能轻易接触到客户的各种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和卡号等。如果因为银行内部监管制度有疏漏,容易造成客户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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