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电视新闻(报陈碧莹道)
市环保局日前发出通告,规定在住宅5米范围内禁止开饮食店。但对于在2005年前合法登记,且位于住宅5米范围内的饮食店,政府部门不会要求其关停。但一旦有市民投诉,会要求其整改到市民满意为止。
在居民住宅5米范围内不许开饮食铺,简单来说就是以规划图纸为准,把一栋楼房作为圆点,5米为半径,在平面上画一个圆,再向上拉伸,该圆柱体范围内都不准做餐饮。有市民提出,像西关、荔湾区等地方有很多饮食业的老字号,而且都离居民区很近,这些店会不会全部整改或者关闭呢?对此环保局表示,如果餐饮店是在2005年《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告》实施前拿到牌照的,即使它开在住宅5米范围内,也不能说它违法。对于2005年前开的店铺,如果手续齐全,而且没有市民投诉,那就可以继续合法经营。如果有市民投诉油烟等扰民问题,市环保局就要责令其整改到群众满意为止。对于2005年后才拿到牌照的餐饮业都要被重审。市环保局表示,广州今年将分批开展对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的查处和取缔工作,并推广越秀区对饮食业油烟远程监控的做法。而一些污染严重,被环保部门下发行政处罚书却未完成整改的饮食业户,工商部门将暂缓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 相关热词搜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