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硕博网-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
【在职研究生】 【在职博士】 【MBA/EMBA】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硕博网 > 广州 > 广州政策 > 文章正文
站内搜索: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
的,根据《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一)没有明确分管领导,不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

  (二)办理答复文件质量差,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草率应付、马虎了事的;

  (三)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后对交办单位确定的承办单位有异议,但又不按规定期限提出调整意见、贻误工作的;

  (四)遗失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交办件的;

  (五)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答复又不及时说明理由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4.2.11)

上一页  [1] [2] [3] [4]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