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科技进步和创新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技术等的开发研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科技体制改革、中央、省在我市科研机构转制等方面情况。
(八)教育人才情况。推进素质教育,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高校助学贷款、高等教育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高素质公务员、高水平经营管理专家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国外和国内优秀人才;第7届留交会等方面情况。
(九)人口、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情况。农村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完善户籍人口迁移和外来人口准入政策、解决老龄人口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精神文化生活;珠江、流溪河和市区河涌整治、改善水资源,机动车尾气治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水利设施、节约用水等方面情况。
(十)文化、卫生、体育和社区服务方面情况。建设文化强市,申办“亚运”和创建卫生城市的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医疗和社区体育等配套服务项目;建设华南地区文化艺术中心、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繁荣文艺创作,推进广州报业文化广场、广州大剧院、广州博物馆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情况;发展社区服务,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普及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居委会建设、强化区街社会管理职能等方面情况。
(十一)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情况。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再就业培训、完善就业中介服务网络、失业救济、境外就业;深化企事业分配制度改革、鼓励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企业领导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强化税收调节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管理和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金发放;外来工工资发放;开展社会慈善事业情况;拓宽居民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等方面情况。
(十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广州大学城、广州科学城、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新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广州国际生物岛、天河软件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
(十三) 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加大法制建设力度,推进依法治市,政务公开等方面情况。
(十四) 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及社会各界对其反映等情况;全国其他省、市及港澳台地区重要决策动态,对国内和我市产生的影响等方面情况。
(十五)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事件动态信息上报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制度。
四、考核标准
(一)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1.区、县级市序列。范围为:各区、县级市政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
2.工作部门序列A、B类。范围为:市府直属各单位、其他职能局以及具有行政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
3.直报点序列。范围为:非政府序列的单位、市府直属单位的基层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总公司。
(二)记分办法。
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分标准,实行记分制。通过为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和获得领导批示加分的办法,使信息质量的高低在分数上更充分地体现出来,进一步强化信息质量导向,鼓励多报优质信息。当月和各月累计积分以及排名情况在《穗府信息》上通报。记分标准如下:
1. 《穗府信息》采用的信息,标题信息每条记2分,短波信息每条记1分。
2. 《穗府要情》、《穗府信息专报》及各专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
3. 《穗府信息调研》采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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