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国际法 字串1
战争、媾和、结盟、派使、条约规则 字串2
(二)中世纪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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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代国际法 字串3
1、1643-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字串6
2、 1625年荷兰人格老秀斯发表了《战争与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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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阶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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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代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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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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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 字串3
(五)国际法传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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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丁韪良将《国际法原理》译为汉文,称《万国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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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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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字串5
(二)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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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 字串2
(三)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 字串8
一是物质要素,即各国在一段时间内前后反复一致的实践所形成的通例。 字串1
二是心理要素,即“法律确信”,它要求上述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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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法律原则的含义。指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如善意、禁止反言、定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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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立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 字串6
1、司法判例。主要指国际法庭和仲裁机构的判例,也包括各国国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判例。 字串5
2、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 字串3
3、国际组织的决议。例如,联合国大会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决议。 字串8
四、国际法的编纂 字串5
1.含义。是指将各项国际法规则和制度编成系统化和成文化的法典。 字串7
2.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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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现行法和制订拟议法。前者是把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特别是不成文的习惯规则,用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而后者是把正在形成中的国际法规则制定成条约规则,从而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字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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